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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生物质能源开发的优惠政策
2011/12/2 11:06:32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是应对日益严重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必由之路;也是人类社会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生物质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以生物质能源、生物质产品和生物质原料为主要内容的生物质产业,是拓展农业功能,促进资源利用的朝阳产业。”“启动农业秸秆固化成型燃料试点项目”、“加快开发生物质能”已成为经济发展商机的新增长点,强劲有力的政府支持给生物质能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发展机遇。

国家发改委生物质成型燃料发展规划提出,在2010年前,结合解决农村基本能源需要和改变农村用能方式,开展生物质颗粒燃料应用示范点建设,达到年消耗颗粒燃料500万吨,代替300万吨煤,政府将在“十一五”期间,投入大量的财力和人力,在全国范围内重点推广生物质能源利用技术。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局相继颁发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及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系列政策。

1、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998】71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2003)36号】。

3、2001年,关于废旧物质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财税【2001】7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林业局公告2003第27号。

5、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国经贸资【1996】809号。

6、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7号令。

7、附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1996年修订。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2号。

9、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法律明确要求。

10、2006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11、2006年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的“可再生资源发展研讨会”。

12、国家发改委[2005]2517号《可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13、中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1996—2010)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5、财政部《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6“发展能源家业,拓展农业功能”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论文。

秸秆禁烧是大势所趋!国家和地方的系列优惠及扶持政策为秸秆的综合回收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与市场保障。